文澜学术系列讲座 第185期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刘懿 副教授:“Spillover, Licensing, and Ex-post Privatization in International Duopoly”

发布者:陈丹妮发布时间:2020-05-19浏览次数:632

(通讯员:王鑫莲)2020515日下午两点,文澜学术系列讲座在线上平台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是“Endogenous R&D, Licensing, and Ex-post Privatization,主讲人为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刘懿老师,她博士毕业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经济系,曾进入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和日本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进行相关研究,目前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发展经济学以及工业组织理论等方面。本次讲座由bea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的曾辰航老师主持,bea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部分师生参与。

刘懿老师首先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动机和整体框架。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创新体系也出现了质的变化,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以鼓励企业创新。一方面,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离不开企业自主研发的投入。另一方面,大量实例表明技术创新往往伴随着技术转移。如我国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作为FDI的流入方,不仅获得了资源,还获得了大量技术。因此,文章将分别讨论在有FDI和无FDI(技术转移国内或跨国进行)的情况下,技术转移对本国民营化水平和本国(或外国)民营企业自主研发的影响。该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考虑了本国和外国两种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授权的情况,而且还考虑到了在此之前企业进行的自主研发。

接下来,刘懿老师对文章中的模型设置和其思想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假设市场中存在企业0(国有企业)和企业1(本国或外国民营企业),其中民营企业为研发主体,向国企进行技术授权。并设定了线形需求、市场出清等条件,和企业0、企业1的目标函数。关键假设是两企业最初成本一致。博弈过程为:企业决定自主研发投入;企业决定以单位成本进行技术授权;当地政府出台政策确定民营化水平;两企业进行产量竞争。

而后,刘懿老师对文章的结果进行了解读,展示了文章的主要结论:对于本土企业而言,选择技术授权与否都不会影响当地的私营水平,民营企业最终都会被挤出市场,国有企业垄断市场。但有授权的情况会激励民营企业进行自主研发,使之转变为不参与市场竞争的外部研发机构。对于外国(或外资企业),无授权的情况下本国私营水平不受影响,有授权的情况会使本国民营化水平提高,外国(或外资民营企业)既会参与市场竞争,也会向国企进行技术授权以达到利润最大化。

最后,刘懿老师与曾辰航老师就研究过程中是否考虑技术成本之外的其他费用,是否讨论国企授权给私企的情况,是否考虑市场中三类企业都存在的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在刘懿老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后,本次讲座圆满结束。